2005年7月19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婚前买的期房,婚后属于哪方
  朱先生问:
    我在2003年年初买了一套期房,付了一半现款后开始按揭,到今年3月为止,我只剩最后的6万元没有付,但这套房子却要今年10月才交付,房产的三证要到10月以后才能办出来,而我和女友准备在10月份办理结婚登记。请问,到时候这房子是否就成了我和女友的婚后共同财产?
    本报作答:你在结婚前所偿还银行部份的按揭款及利息应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双方为该房产支付的银行按揭款及利息部分款项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